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。

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

 
  通知公告  
  所内要闻  
 
       
 

 通 知 公 告

 
 

 

关于调整博士生普通奖学金和岗位助学金标准的通知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       2009年11月23日教育部、财政部联合下发《关于提高中央部委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通知》,学校校务会高度重视这次调整工作,为此进行了专门研究并指出,国家这次调整博士生奖学金标准,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博士生学习和生活的关心,是对高校培养创新性人才的有力支持。校务会认为,这次调整要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际,充分体现学校对广大博士生的关怀和支持,在标准选用上要高靠国家提出的调整标准,同时在学校财力允许的前提下,尽可能多地给我校广大博士生创造良好的学习、生活条件,决定从2009年9月1日起调整我校博士生普通奖学金和岗位助学金的标准。
       一、2005级和2006级非在职博士生在正常学制内,每生每月普通奖学金提高到1000元,按12个月发放。原导师发放助研津贴学校给予补贴的政策不变。
       二、2007、2008、2009级非在职博士生岗位助学金每生每月在原来基础上增加400元。
       三、2010级非在职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学校支付部分调整为每生每月1200元。
       四、以上发放标准调整后,导师出资额不变。
       五、在校生从2009年9月1日起按新标准补足差额。

研究生院 计划财务处
2010年1月8日

 
浙ICP备05082819号
Copyright © 2009-2014 Institute of process Equipment (All right reserved)
浙江大学化工机械研究所先进能源承压设备研究室 版权所有
地址:(310027)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四教学大楼101室 Email:pec101@zju.edu.cn